9月26日,據福建省人民政府消息,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與福建省林業局近日聯合出臺《關于在生態環境刑事案件中開展生態修復適用林業碳匯賠償機制的工作指引(試行)》,對林業碳匯損失賠償機制的基礎前提、適用范圍、適用條件、工作原則、實施流程、碳匯損失計量方法、碳匯損失賠償方式等主要問題予以明確和細化,著力推動在全省范圍內建立統一的生態環境刑事案件林業碳匯損失賠償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