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云南省政府網站發布由中共云南省委辦公廳和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的《關于深化生態保護補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意見》提出,云南省將按照國家部署和要求,在合理科學控制總量的前提下,建立用水權、排污權、碳排放權的初始分配制度。鼓勵地區間依據基本水情,實施江河流域水量分配與調度。探索開展排污權分配和交易,健全排污權制度。配合推進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深度參與碳排放權集中統一交易。完善林業碳匯的計量和監測體系,探索林業碳匯補償機制。推動建立水能資源開發補償機制。